福建法治报讯 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。近期,松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,确保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,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。
松溪县公安局副局长伊宏春先后3次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会议,进一步严密爆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措施,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全面落实。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特性,在使用、储存、运输等各环节均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,治安大队组织对全县涉爆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