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泉公安 :精细民爆物品监管,筑牢安全生产防线
酒泉市公安局讯 为全力护航“中秋”“国庆”假期安全,全力以赴确保第七届敦煌文博会绝对安全,进一步加强全市涉爆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,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酒泉公安拓宽工作思路、落实工作举措,紧紧围绕民爆物品储存、使用、事中事后监管等关键环节开展制度化、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,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绝对安全,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,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。
加强培训演练
消除安全隐患
酒泉公安积极组织涉爆企业属地派出所、各涉爆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、业务员经常性召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培训约谈会。结合实际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,深入浅出地向当地各矿山企业管理人员讲解民用爆炸物品的申请、购买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、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。
同时,针对常见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详细分析和指导,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解决方案,督促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人员岗前必训、转岗必训、复岗必训、违规必训、年度必训的相关规定,爆破作业人员在达到政审合格、培训合格、考试合格的“三合格”要求下,对爆破人员年度培训增加毒检和心理健康培训,确保爆破作业活动主体身心健康、业务娴熟,操作规范,为民爆安全生产提供主体安全保障。
加强督促检查
促进平安稳定
酒泉公安多措并举开展民爆物品管理,严查从业单位“三大员”是否持证上岗,加大对停产废弃矿点和边远小散矿点的巡查检查力度,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检查,主动对爆破现场、停产废弃矿点、民用爆炸物品库房是否仍存有过期未销毁的民爆物品进行排查,全力做好当前辖区民用爆物品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。
积极加强对从业单位安全规范操作宣传力度,并及时对爆破作业现场是否有专业装药人员、现场警戒人员是否到位、现场作业是否按设计方案实施、警戒标示是否设置、无关人员和设备是否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等情况进行检查,严防民爆物品出现隐患问题。
加强销毁监督
确保安全无患
酒泉公安为持续推进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项措施,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紧扣安全主线,精心组织,提前实地踏勘销毁地点及周边环境,科学制定销毁方案及应急预案,合理规划安全警戒区。
对已过期、失效的8050余公斤炸药、37939余发雷管进行了集中销毁。参与销毁场地的选定、销毁方案的审核、警戒监督人员选派等各个环节的工作,全程坚守在销毁现场,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,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。销毁结束后,销毁单位技术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了清理检查,确认了现场无遗留爆炸物品。通过集中销毁行动,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,确保了民用爆炸物品“不流失、不炸响”,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。
下一步,酒泉公安将做实全流程管理措施,从源头上消除涉爆安全隐患,增强民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,切实提升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技能。